大圃中学扩建工程项目【二阶段(二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圃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大圃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大圃初级中学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人(中标人)须和本工程委托人(招标人)、建设单位三方签订监理合同。委托人(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圃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大圃中学扩建工程项目【二阶段(二标段)】监理的招标、合同签订、报建、建设管理和工程款项的支付、工程结算等全过程工作。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大圃初级中学。
2.2项目建设规模:大圃中学扩建工程项目【二阶段(二标段)】,总用地面积约为52859.4m2,总建筑面积约为30624.51m2;其中体育馆单跨跨度为42米。项目总投资约为19950万元。
2.3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的施工期监理(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委托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本项目监理范围及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2.4.1监理范围:大圃中学扩建工程项目【二阶段(二标段)】的建设,建设的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教学楼、加建宿舍楼、体育馆、田径场、篮球场、挡土墙工程、拆除旧建筑、拆建围墙、运动场填土、室外道路、临时泵房、园林绿化景观路灯等项目。
2.4.2服务内容:大圃中学扩建工程项目【二阶段(二标段)】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含测量)、工程造价、施工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等。
本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 3357500.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对施工监理服务的规定及要求。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零死亡。安全生产方面,在施工过程中,无死亡事故的发生,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施工工地并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企业类型:监理类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缴费社保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二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拟派其它管理人员要求
4.5.1对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至少有3名,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4.5.2对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至少2名,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监理员证。
4.5.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同时还需提供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费社保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具有隶属关系的上属单位)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
4.6.1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或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上述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如上述资料均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资料(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 2 月 2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 3 月16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1年 3月16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室(网络开标室307)(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请各投标人注意: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定于2021年3月至4月进行搬迁,期间交易项目的开标、评标场地地址可能发生变更,届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正式通知为准。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大圃初级中学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圃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层 |
邮 编: 528200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许方廷 | 联 系 人:陈冠楠、刘嘉威 |
电 话:0757-85526810 | 电 话:0757-86361691、81237291 |
| 传 真:0757-863686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